今天是: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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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法院民二庭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继续发扬快速、高效的办案风格,近日在一天内完成6起异地案件的保全及调解工作,顺利结案。
    原告合肥某公司与淮南六个区教育局签订了合同,约定原告为淮南多个小学安装媒体网络,由各个区教育局付款。但原告将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各区教育局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迟迟未予支付,原告遂将六个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教育局的影响,法院事先与教育局沟通,希望被告能主动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但各教育局均称财政困难,并称正通过市教育局协调此事,仍不愿主动履行义务。考虑到原告面临的资金压力,法院在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后立即赶往淮南,决定先对其中两个区的教育局帐号进行冻结,在冻结过程中,某银行出于地方保护对法院出具的冻结通知事项以行长不在家无法签字为由迟迟不予办理,并秘密通知所在区教育局的人。法院人员见状立即严肃指出银行所作所为的错误并告知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办案人员近一个小时的劝告和法律宣传下,银行方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行长也驱车赶回,保全措施得以完成。在场的区教育局人员见法院人员严格办案,遂当场表示立即付款。由于两家区教育局的帐号被冻结,其他区教育局立即感到压力,法院遂又适时对各区教育局进行法律宣传,并积极促成双方进行调解。后六件案件均以被告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完毕而撤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日期:2008-8-12】  【编辑:信息中心】   【打印】  【返回】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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