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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王某胆大妄为,借代为运送之机窃取抗震救灾物资。此案日前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并已交付执行。
    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安徽省有关部门紧急调运1万5千顶帐篷送往灾区。5月12日晚,安徽省救灾减灾中心雇佣个体运输驾驶员将救灾物资运到合肥市火车货运站,由于任务重、时间紧,无人清点具体的帐篷数目,其中的一名驾驶员王某竟然由此萌生盗窃之念想发“国难财”。5月14日凌晨,当王某驾车从安徽救灾减灾中心合肥储备库装载完救灾物资帐篷并向火车站运送过程中,他从自己驾驶的车上乘机窃走帐篷杆20件。当天 2时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巡逻人员发现一辆小货车停在路边较为可疑,上前询问发现该货车装有运往灾区的20件救灾帐篷杆,王某对盗窃事实予以承认,遂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被窃的救灾物资价值人民币1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虽有有自首情节,但是盗窃救灾物资情形恶劣,最终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日期:2008-9-11】  【编辑:信息中心】   【打印】  【返回】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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