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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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上午,合肥某专科学校年轻教师张某与其父母一起从安徽省某职业中专学校78岁的校长王某手中接过了执行款4万元。张某及王校长都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谢合肥高新区法院依法办案,张某的父母还表示要一定要亲自登门拜访王校长,感谢他协助法院执行案件。
    2006年5月,张某刚从合肥某大学毕业,与合肥市某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签定了转让协议,内容为自2006年6月1日起学校将其下属的位于经济开发区的培训分校转让给张某独立经营,硬件资产33台旧电脑、针式打印机等归张某所有,张某继续使用学校培训分校的办学名称,付给学校转让费6万元,学校授权张某独立负责培训分校的经营与管理,授权证书的有效期为2006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张某在经营过程中,认为学校及培训分校没有履行报批手续,不具有办学资质,属非法办学,遂与学校引发纷争,2007年10月11日经过二审法院判决,确认学校与张某签定的《转让协议》无效,学校返还张某人民币6万元,张某将接收的学校33台旧电脑等资产返还学校。
    2007年12月28日本案进入执行阶段,但被执行人已经停止办学。至于该校何时停办,是否有法律上的承继主体,主管部门以人员调动频繁,无法查找该校档案为由未提供相关说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张某的父亲系淮南某煤矿退休工人,母亲患有心脏病并左腿残疾,老夫妻俩唯一的儿子当初要创业的6万元系一家三口平时省吃俭用的多年积蓄,现在官司赢了,钱要不回来,破旧的电脑等还存放在准备给孩子结婚用的房子里,老俩口每月花700元的租金和儿子在外租房子住,为了讨要这来之不易的6万元钱,张某母亲一瘸一拐的先后10余次到法院,也多次到市教育主管部门,强烈要求学校返还6万元。
    时至今年7月,骄阳似火,张某母亲一趟趟来访。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承办人仔细分析案情,到教育主管部门与有关人员反复沟通,阐明本案利害关系,并了解到本案被执行人系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于当时社会力量办学不够规范,市教育局没有批文,只颁发了《合肥市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2005年该校自动停止办学。与其名称只有省、市区域之别的安徽某职业学校与本案被执行人两个各自独立的民办学校,但两所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均是王某。
    事已至此,被执行人不复存在,本案依法可以执行终结。为了淡化社会矛盾,避免引起新的涉法信访案件,执行局决定本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的原则,再想方设法,力争案结事了。
    学校当时的校长王某系合肥工业大学宣传部退休干部,现年78岁,据其委托代理人也是与本案张某签定转让协议的经办人学校副校长李某介绍,其因为年事已高,身体不好,脾气暴躁,遇事也经常反复。执行人员知难而上,在市教育局的配合下,与王校长取得了联系。王校长人当着市教委有关人员的面亲自打电话给承办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尽快了结此案。案件的执行似乎看到一线曙光。
    但是,事情远没有想象得那么简单。当王校长出现在承办人面前的时候,他愤怒声讨本案的委托代理人也是本案与申请人张某签定协议的具体经办人副校长李某,声称他一审、二审均没有到庭,对此事来龙去脉也不知晓,学校早已停办,他和学校也没有拿到这6万元钱,事后才知道此事。他提出两个条件配合法院执行本案,一是本案一审、二审判决必须修改,二是必须要求申请人张某以及李某夫妇写出书面检查,认为张某和李某二人签定的转让协议实质上涉嫌犯罪,是盗窃和销赃的关系,鉴于他目前仍是省某职业学校的校长,对李某有制约关系,在此基础上他愿意做目前仍是省某职业学校副校长李某的工作,至少拿出3万元交给法院,并声称已退休的省高院原某副院长是其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已退休的原省委某书记其学校名誉校长,如果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本案,他将要和名誉校长一起举行记者招待会披露此事。
    然而,事实真的事这样吗?承办人事后了解到校长王某与副校长李某因为长期合作办学存在的经济纠纷和个人债权债务关系,而省高院原某副院长也不是该学校所谓的法律顾问,只是与王校长曾经是同学关系。经过几个回合的沟通和较量,副校长李某坚称张某的6万元给了校长王某,王某坚持说自己是受害者,被李某夫妇骗了,至今李某还欠其20万元。
    本案的执行款究竟应该由谁支付?支付多少?何时支付?这三个核心问题不解决,本案无法执行。此时张某母亲声称要到市里找市领导反应情况,副校长李某借口中考结束要到乡村招生避而不见,校长王某称其高血压发作不便商谈案件。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6万元究竟去了哪里?张某有家不能回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本案终结执行张某另行起诉矛盾将会如何解决?执行人员决定转变办案思路,采取智取。7月30日日,执行人员和安徽省内某知名新闻媒体法制版记者来到王校长家,明确说明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希望他能配合法院执行本案。并告知合肥法院系统在该新闻媒体上开辟“执行故事”专栏,对典型执行案件进行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遵守法律。记者表示,计划就三个问题征求王校长意见后在报纸上发表,一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如何依法创业?二是民办职业学校如何面对激烈的竞争依法办学?三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如何规范管理?在中高考刚结束之际,作为一个热门话题,请读者就本案予以关注和探讨。但考虑到正值招生,此新闻如果见诸报端对学校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将不可忽视。承办人抓住时机进行劝解,王校长再次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案件终于有了转机。8月8日上午,执行人员与王校长一同来到张某存放旧电脑的住处,现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原本只愿意给付3万元的王校长,被张某父母的现状及旧电脑占据整个住宅达两年之久的情景所触动,当场增加1万元,以4万元实行和解。8月17日,在法院主持下,旧电脑等搬离张某家,9月17日,王校长带着筹集的4万元执行款主动来到法院,当着承办人面交付张某。昔日的冤家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两年多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和真情感化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解作荣 程荫)

 
 
【日期:2008-9-25】  【编辑:信息中心】   【打印】  【返回】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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