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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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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与嗜赌的丈夫发生争吵,带着九个月的女儿而离家出走,却又一时糊涂偷了他人的手机。近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宋某拘役一个月零三天,并处罚金1000元,
    2008年8月初,宋某离开安徽省枞阳县来到合肥找工作。8月7日晨6时许,宋某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步行街寻找旅社住宿,当进入某旅社时,发现内部无人值守,且205房门虚掩,有一男子在房间内熟睡,床边还放着一部黑色直板手机。见四下无人,宋某顿起贪念,轻推房门遛进屋内,将NCBC牌M9型手机一部盗走,殊不知该旅社有监控录像,正好记录下这一幕。公安机关于8月22日在海恒步行街上将宋某传唤归案,并追回赃物。
    庭审时,宋某想到自己嗷嗷待哺的孩子,悔恨不已,痛哭流涕。鉴于被告人宋某系哺乳期妇女,且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日期:2008-9-27】  【编辑:信息中心】   【打印】  【返回】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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