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电脑密码和银行卡密码相同,获取同事电脑密码后,与办假证的“里应外合”盗取出同事三张银行卡里的34900元现金。近日,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两名自以为干得聪明的被告人领到刑罚。
2008年4月,万全(化名,大学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电脑维修技术)在一次给同事王先生维修电脑的时候偷偷记下了王先生的电脑开机密码,巧的是,王先生的电脑开机密码也是其银行卡密码。万全猜到这一“巧合”后便开始打王先生银行卡的主意。万全与街头张贴的办假证的桂虎(化名)联系上,花了300元,让桂虎以假身份证为其办理了交通银行卡一张。拿到银行卡后,万全想通过电话转账方式将王先生银行卡内的存款往自己持有的银行卡转账,但没成功。4月12日上午9时许,万全趁王先生下班之机,偷了王先生的三张银行卡。偷得上述银行卡后,万全再次电话联系桂虎,让桂虎为其取款,并许诺取款成功后予以重金。桂虎从三张银行卡里共取出34900元,万全先后付给桂虎10200元“报酬”。取款成功后,万全将三张银行卡丢弃。
王先生失窃后,立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有关线索发现万全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进行传唤讯问,万全供认了其盗窃王先生银行卡的犯罪事实。2008年5月8日凌晨1时许,万全打电话将桂虎约出,公安人员随后将桂虎抓获。归案后,桂虎亲属代为退还赃款人民币10000元,万全亲属代为退还赃款人民币25000元,上述款项已发还王先生。鉴于万全属于初犯、偶犯,且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桂虎,有立功表现,对其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万全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桂虎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