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针对诉讼双方争议较大,难以调和的情况,庭前预先对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并对庭审过程中的突发状况应对得当,顺利审理了此案。
原告张红诉称自己与被告王军于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两人同居,并于2004年登记结婚。由于王军一直不同意张红怀孕生子,张红为此两次流产,而王军却在张红流产期间与多名女性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对张红的精神造成严重伤害。而且王军还更换了家中门锁,导致她现在无法回家,居无定所。为此,原告张红要求法院准予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十万元。而被告王军辩称张红陈述不是事实,张红在婚前隐瞒其有男友的事实,两人结婚后,因发现张红患有雷诺氏症不适宜生育,双方才一直没要孩子,而且在张红住院期间,王军及其家人一直对其悉心照顾,现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原、被告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被告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有过错等争议焦点产生了激烈的辩论。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言辞激烈,被告及其家人甚至一度因过于激动而情绪失控。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当机立断,指派法警出庭维持法庭秩序;一方面严肃批评了被告及其家人这种违反法庭纪律,妨碍庭审秩序的行为,另一方面,法官对情绪失控的被告及时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通过法官耐心地说服教育,使案件审理得以顺利有序地进行。由于诉讼双方证据和争论焦点较多,合议庭法官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庭审一直持续了七个多小时。由于承办法官在庭前预先就相关问题做了充分准备,在庭审时张弛有度地掌控了审理进度,使庭审顺利完成。鉴于该案原告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近三千万,相关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明,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
(李魁 倪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