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开通!
我院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手续
为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效能建设,进一步为审判和执行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办公室根据“大学习、大谈论”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上提出的建议,规范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并以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在内部局域网上予以发布。 新的暂行规定实行凭单领用制,各部门内勤填制后报庭室负责人审核,再送办公室审批后原则上由财务部门每月两次定时发放。该规定将于2008年11月1日开始执行,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情况将不定时在院内通报。(孙艳 朱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