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合肥高新区企业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动争议案件也不断增多。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今年 9月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已开始实施。由于劳动合同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且颁布的法律法规又对工资、补偿金等执行标准和一些具体的劳动用工制度作了新的规定,在当前的形势下,企业如何规范劳动用工合同,从而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仲裁和法院如何统一掌握执法尺度,充分保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高新区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认识到诉讼和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权益保护的两个主要法律途径,加强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沟通交流,统一执法标准,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企业依法规范劳动合同,才能更好的解决劳动争议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园区经济的和谐发展。
针对近年来美的集团劳动争议案件增多的现象,高新区法院与市劳动仲裁院商定在美的集团就上述有关问题进行研讨。2008年10月30日,两单位就“劳动争议处理法律适用问题”在美的集团合肥工业园举行研讨会,美的集团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的全体同志参加这次会议。会谈一开始,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法务部的同志踊跃发言,就劳资关系、竞业禁止、待岗、计件工资以及现实中遇到的新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并就许多在劳动争议方面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向法官、仲裁院仲裁员进行咨询。法官和仲裁人员等对此一一作出解答,并指出企业用工要在法律框架中进行,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出现时要规范处理程序,使企业的发展与员工权益的保护达到双赢的效果。
随后,法官们针对劳动争议中的保险金、待岗、调岗等问题结合案例做了解释说明,详细剖析了新法律法规中难以理解的部分。最后,法官们告知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并根据该法详细制定公司自己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企业要在规章制度中对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作出规定”,力争减少乃至避免企业与员工产生劳资纠纷,努力达到企业和员工双赢的局面。
通过这次研讨会,厘清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此次美的之行,法院在延伸审判职能的同时,也加强了与劳动仲裁机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法院与劳动仲裁部门共同到企业研讨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不仅使企业从法律角度进一步认识到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从而从劳动用工制度的源头上做到规范有序,减少乃至避免劳动争议案件的产生,为企业与员工之间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同时也为两部门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适用法律问题统一了的执法尺度。这既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吸引更多的人才为企业服务,又能让企业有序健康的发展,为合肥“工业立市”的战略方针和园区经济的腾飞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作者:毕守国 尹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