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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 法苑盛开蜀麓花
           ——建院十周年感怀
                 作者 张坦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形势,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国家批准应运而生,于一九九七年元月在蜀麓山下、董铺之滨挂牌成立了。至今已走过了十个年头。在历史的长河中,十年只不过是一瞬间,但回顾这十年的往事经历,开发区法院的每一步发展,无不浸透着全院干警的心血和汗水。建院之初,院里人员少,装备差,无固定办公场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同志们发扬顽强拼搏的革命意志,克服种种困难履行职责。没有办公场所,借房办公;没有法庭,因地制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场所就地审案;车辆不够,搭便车、自行车,甚至步行携卷现场办案。硬是在这块陌生的蜀麓山下,开拓出人民法院为经济建设发展、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一片新天地。如今,我院不仅建设了办公楼、宿舍楼及相关附属设施,而且从物资装备到全院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等,逐年发展,已初具规模,基本适应了国家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要求。可以说,开发区法院十年的创业经历,就是全院干警在上级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顽强拼搏,不懈努力的奋斗发展史。现这朵法苑奇葩,已在蜀麓山下盛开怒放,昂首夺目。
回顾过去,感慨万千。合肥市有两个国家级的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都属于副市级单位,地域范围、居住人口、辖区单位企业逐年扩大增加。我院未成立时,辖区内发生的各种民事、经济、行政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由于管辖不明,给人民群众和辖区单位企业带来诸多不便。我院成立后,两个开发区的司法管辖都划归我院。建院当年,我院就受审了各类案件370余件。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各类相关案件也逐年相应增加。二零零六年度各类案件的受理数更是达到了1123 件。十年间累计我院共受理并审理了近8000件各类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一则为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排难解纷,化解了矛盾。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经济建设带来的一些新类型案件,比如土地使用转让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教育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劳动劳务纠纷等,往往是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由于我们的及时审理,解决了纠纷,消除了矛盾,为和谐社会的安定团结履行了法定职责,做出了贡献;再则为辖区单位企业提供了司法保障,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两个开发区内相当一部分企业单位是外资、合资型的,以及大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这些企业单位的发展对我市的经济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年来,我们本着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的原则,牢记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工作主题,及时地为这些企业提供司法保障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他们的好评;同时,通过案件审理,也锻炼了队伍,提高了自身素质。建院时,全院干警来自多方,经历和知识结构相差很大。数年的工作磨练和自身的孜孜学习,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有了极大的提高。目前,绝大部分同志具备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数名同志获得了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为做好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开发区法院成长的十年,是全院干警艰苦创业,不断奋进的十年。总结过去,有胜利时的喜悦,也有挫折时的苦涩。然而,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民的期望在增大,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总是在回顾过去成功的经验上徘徊。十年创业只是成长的一个阶段,一个简短的历史记载,新的起点又开始了。如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与时俱进,再创辉煌,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辖区内的地域在扩大,进驻的单位和人员在增加,相对的需要提供司法服务及保障的对象也在增长。合肥市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关注的亮点,而两个开发区又是合肥市的亮点,作为开发区的人民法院,肩负着历史的重任,人民的期待。更好地为辖区内的人民群众和法人单位企业提供司法保障,既是我们的法定职责,又是时代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牢记依法治国、司法为民的法制原则,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内涵要求,在上级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努力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力争在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浪潮中再创佳绩,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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