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网站正式开通!

法院之星
法院文化
   文学苑地
   摄影书画
当前位置: 首 页 > 法官风采


              
一曲人间有爱的和谐赞歌           
               


    11月18日,合肥科创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人周先生一大早就带着锦旗赶到合肥高新区法院,一边感谢执行法官在案件处理中的公正与快捷,一边向法院表达了想向另一申请人的家庭奉献爱心的愿望。周先生诚挚地说道:“是法院廉洁高效的执行行为感动了我,是法官无私奉献的行动感动了我。走上法庭,你们用法律维护受害人的权益;走出法庭,你们用爱心帮助受害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向法官们学习,主动回报社会、奉献爱心。”当天中午,周先生和法官们一起来到受资助人刘某家中,将2000元资助款交到了其家人手中。
    四年前,一辆无号牌大货车在合肥高新区人工湖路上超速行驶,与一辆夏利出租车相撞,致使出租车乘客李某当场死亡、出租车司机刘某双腿骨折,而肇事司机金某畏罪弃车潜逃,一个月后投案自首。死者家属将两位司机告上法庭。合肥高新区法院认为金某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刘某则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中,要求肇事人金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18万元。
   刘某将自己唯一的一套房产变卖,东拼西凑了16万元赔给死者家属。而肇事司机金某却因力不能及,迟迟未履行对死者和出租车司机的赔偿责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两位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得知刘某家庭在事故之后已经负债累累,妻子待业在家且重病缠身,全家生活仅靠刘某一人开出租车艰难维系,两个成绩优异的孩子面临辍学境地,两位法官倍感揪心,决定每年过年都来到刘家,帮助解决孩子们的学费资金问题。年年如此已是三个春秋,刘家对法官们感激不尽。2008年11月,一个偶然的机会,这爱心的火炬又一次被点燃、传承。
    在来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合肥科创美公司的代理律师偶遇同到法院办事的刘某之妻,了解到法官们已多年资助这个贫困家庭,他回公司后把这段佳话告诉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先生。周先生倍受感动,当即表示将来在执行到位款中拿出2000元资助刘某的孩子上学。
    能力有大小,爱心却相同。刘某不遗余力承担对遇难乘客的赔偿责任,法官们慷慨解囊三年来资助刘某的孩子上学,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得到保护后积极回报社会,生生不息的爱心传递谱写了一曲人间有爱的和谐赞歌。

    作者:李魁 童铁军 马箭


 

联系方式 | 办事指南 | 诉讼常识 | 院长信箱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C) 2007 Hefei High and New Technology Industry Development Zone People's Cou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  
Email:hgx.court2007@yahoo.com.cn 地址:合肥高新区天柱路66号 传真:0551-5338149